股市一片大好,几个朋友都要卖了房子买股票。听说2006年年初北京市调整了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制度,以下是我打电话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的结果,顺便发上来给大家参考一下:
1、契税 普通住宅二次交易总房款的1.5%;公寓3%;
2、过户费 二次交易总房款高于50万,交纳总房款的1%;二次交易总房款低于50万的,交纳5000元;
3、印花税 二次交易总房款的1‰;
4、营业税、教育附加税、城建税 二次交易总房款的5.5%;
5、个人所得税 增值差价的20%
特别备注:
1、个人购房不满两年就上市交易的,全额交纳营业税、教育附加税、城建税;个人购房满两年以后上市交易的,全免以上三税;
2、两年界定的起始点有两个,二者可取其中最早的来界定:1、取得产权证的时间;2、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;
3、二手房交易按政府指导价计税,税务机关将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,对于成交价格低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“指导价”且无正当理由的,均以“指导价”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。另外,采用指导价格计税的,将根据二手房的建成年代不同,乘以相应的百分比,确定计税价格。
4、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:65865210(,接电话的小伙子严先生超耐心)

评论 (8)
一次重装系统把妮妮的这个网址搞掉了,就很久没有登录这里,今天鬼使神差的又翻出来了,上来逛了逛,果然好东西不少啊。(邮件地址我怕公布出来收垃圾邮件,就随便添了个,真实的妮妮是知道的了)
由 地平线 | May 14, 2006 12:49 PM
有最新的税费
公式吗?
由 王军 | June 8, 2006 04:38 PM
妮妮,你帮我大忙了,太感谢你了,真想亲你一下!
由 红海 | March 8, 2007 01:17 AM
我记得房改房有个五年的规定,现在还有吗,具体是什么?谢谢
由 z | April 8, 2007 06:50 PM
我按照妮妮的电话打过去了,现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已经改了.新的电话为:85832989.那天严先生不在,一个姓盖的小伙子解释也很耐心,这样的政府工作人员实在不多.哎......
由 改电话通知 | August 15, 2007 11:30 AM
85825348
今天打的,真客气,问什么都告诉你!态度是真的很好,太好了!问题都解决了!太感谢你们了!谢谢。
由 北京的房子 | November 25, 2007 01:37 PM
呵呵,实在感谢提供信息的各位。我也打电话了,新的政策中把两年改成五年了,如果您的房子超过140平米还有1%的增值
由 改动 | May 4, 2008 12:49 PM
过时了吧
由 刘玉磊 | May 10, 2009 10:37 AM